班级财产管理制度
一、 目的:
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、爱护公物、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,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,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,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。
二、要求:
1. 人人有责,保管好班级财产(指投影机、计算机、视频展示仪、电视机、电风扇、桌、凳、门、窗、玻璃、日光灯等)。
2. 保持教室课桌、凳排放整齐,不在桌、凳上乱涂写,乱刻划。
3.保持教室门、窗的清洁、完好。
4. 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落实学生专人负责。如需修配或更换,必须由班主任报总务处,经总务处审核后,视损坏情况进行核实、统计。
5.}班级财产的管理情况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之一。
三、检查:
1. 班级财产由总务负责配备完好,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,由班主任验收签字即日起执行本制度。
2. 班级财产管理原则上期限为一学年。由总务处定期对班级财产进行检查,学期结束进行统一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公榜通报。
3.学年末,由总务处、年级组长对各班财产进行检查、验收并公榜通报。
四、财产的修配与赔偿:
1. 班级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属正常坏损,由总务处按规定进行维修。维修经费,超出部分在班委费中扣除。
2. 属管理不善,人为造成财产损坏,维修经费由班级自理。
3. 对故意损坏财产者,视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进行赔偿,由损坏者个人负担。
4. 对损坏公物情节严重者,除赔偿外,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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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务处